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加害人给其金属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补偿金性质确认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种说法,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性质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应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之间的身份关系、共同生活方式和实际生活状况而进行合理分配。
车祸身亡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有一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期限为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增长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者,按照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6个月为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若是未成年人,需要计算至18周岁;既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收入,计算20年,在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按照5年计算。
计算标准如下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X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X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