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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在马路中间被车撞了谁的责任
1、法律分析:横穿马路的行人被撞,行人主要责任70%,车主次要责任30%;具体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2、一、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5、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行人穿马路与电动车相撞谁的责任
行人穿马路与电动车相撞谁的责任
1、法律分析:交警部门在划分涉及电动车事故的双方责任时,依据是以事故现场真实情况依法判责。
2、电动车与机动车双方造成交通事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车主都得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根据其违法行为对造成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大小和过错程度等来划分其事故责任大小。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4、(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5、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