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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怎么判
1、当造成事故的双方均为机动车,所进行的赔偿方式为,首先是将双方各自强险中所得到的赔偿全部赔偿给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当强险所得到的赔偿不够赔偿时候,所造成的超出部分,按各自的情况进行平均分配,两个同等责任人各自百分之五十,三人时候,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照此类推。
2、但是,如果同等责任人中有保险,可以使用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双方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行人,若是机动车有所损失,则其中的百分之五十由对方赔偿,另外的百分之五十是由自己承担。
3、这里同样是可以使用保险进行赔偿的;机动车可以在使用强制险进行赔偿后,所不足的部分自己承担或者补足。
4、综上,可以发现,在造成交通事故中,同等责任赔偿中,根据实际赔偿的款项,同时参考当事人的保险情况,以及经济条件下,进行相应的同等责任赔偿;司法实践中,关于同等责任的认定以及赔偿,受害人,当事人,以及事故情节都是法官参考的因素之一。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车祸同等责任赔偿问题
车祸同等责任赔偿问题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方损失的40%由对方赔偿,另60%由自己承担。
2、而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的,超出部分按比例承担;如果双方谁没有保险的,就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
3、由此可知,只有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才各自承担50%的责任;另外关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也应该了解一下,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为: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