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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委托鉴定机构
1、交通事故伤残机构可以由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法院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2、但任何一方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书面鉴定结论后3日内另行委托鉴定,同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备案,但是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4、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5、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6、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7、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1、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3、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