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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车辆过户、变更业务规定及程序
1、转办、变更业务流程图:申请领取登记表-机动车检验处接受登记审核后车辆检验后登记审核后档案管理后审核-许可证管理后编号-收费、领证、拍照、保险-档案管理后领证(注:各地许可程序可能略有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车辆过户和业务变更的步骤如下:一、填写《机动车变更、转让、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复印件,按表栏要求填写,并加盖与原登记相同的印章。
2、私家车需要提交车主身份证进行查验;二、到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科登记受理岗办理年检代理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1.申请所有人印章与原注册所有人印章不符。
3、擅自改装、改装和改变装载质量和载客人数;违反规定,事故尚未解决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怀疑的。
4、4.达到报废年限(已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良好并自用的汽车,经专项检验合格后,达到报废年限后两年内,允许办理过户登记,但不得转让会员资格);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5、6.新车入户未满三个月(进口车首次登记后未满两年,法院判决除外);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者抵押期限未满的。
6、8.受采购控制的车辆没有《申报许可证书》;9.进口汽车受海关监管,监管尚未解除。
7、3.符合移交要求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进行检验鉴定;四、检查结束后,由县(市)移交或变更后直接到证照管理岗等待缴费通知。
二、法院强制执行过户车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强制执行过户车程序是怎样的
1、有的车辆是法院强制执行过得,这种车是之前的主人有过欠债等行为被法院给封了在拍卖的,所以在买的时候要注意是否过了法律强制执行的期限了,那么强制执行的车辆怎样过户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法院强制执行过户车程序”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法院强制执行过户车程序是怎样的带法院解封委托书,车务手续,买卖双方有效证件到所属车管所办理过户。
2、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
3、如果车管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车管所发协助执行函,将车辆过户到您的名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5、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6、第五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强制执行(法律术语)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7、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
8、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9、对于你提出的“法院强制执行过户车程序”问题,法院强制执行得车辆也是可以过户的,可以带上法院解封委托书,车务手续,买卖双方有效证件到所属车管所办理过户,如果车管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可以咨询太平洋汽车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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