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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全责但是对方逃逸了
1、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原本自个是肇事者应当付所有 义务,但另一方肇事者逃逸了,自身将不担负事故责任划分;假如逃逸者过后有直接证据表明自身没有过失,可向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投诉,很有可能会缓解一些法律责任,但一样要遭受治安处罚或是刑事处分。
2、假如逃逸者离去事故现场并沒有造成 交警队不可以分辨事故现场义务,一样也是能够缓解一些法律责任,但也需要遭受社会治安或邢事的惩罚;此外,逃逸后车险公司不给与补偿的,由此可见逃逸导致的结果是那么的比较严重。
3、驾车肇事者逃逸怎么处理如安全事故逃逸沒有导致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处逃逸者200元之上或2000元以内的处罚并扣减12分,还可处治安拘留15日下列;公安机关要求肇事者吊销驾驶证后,终生不可再报考机动车辆驾照。
4、如安全事故中有工作人员受伤,而肇事者逃逸,应处肇事者三年之上七年下列的刑期;若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之上的刑期。
5、碰到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时,该怎么处理安全事故肇事者逃逸后,应当第一时间警报,如果有伤者与此同时也需要拨通120寻求帮助,随后尽可能将事故现场保存起初的情况,能够在事故现场后要求的间距放置三角警示牌或警告桶;如边上有目击证人,必须留有目击者的联系电话。
二、肇事逃逸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肇事逃逸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1、法律分析:交通肇事发生后,受害人可以及时报警,通过目击证人或者是监控录像寻找证据,由公安机关对重视车辆进行侦查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3、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