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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宁延缓车辆报废规定
1、对于南宁延缓车辆报废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2、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 。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5、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6、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7、温馨提示: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
8、上述内容来源于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二、南宁车辆如何报废
南宁车辆如何报废
1、目前车辆报废是有规定的,达到一定年限得必须报废,当然这里不排除一些不遵守规定的人,虽然已成为下线车,但还是在路上行驶;也有一些人觉得报废浪费钱,还不如直接当废铁卖掉,这当然是不行的。
2、本文为您介绍南宁车辆报废申请、车辆报废补贴等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一起跟小编来看看吧!一、办理条件达到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的; 。
3、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二、办理材料身份证 。
5、户口本 ;行驶证 。
6、《机动车登记证书》三、办理流程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 ;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受理手续 。
7、前往车管所领取证明凭证 ;注销机动车相关证件四、报废年限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
8、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
9、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
10、专用校车使用15年; ;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
11、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
12、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13、 注: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很多车主因心存侥幸或嫌报废手续麻烦,会继续驾驶报废车上路,或将车辆随意丢弃在路边任其成为“僵尸车”。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