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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赔偿需要什么资料
1、1.出险通知书、保险单(批单)正本或复印件、索赔申请书、肇事司机的详细事故经过报告;2.公安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2、发生火灾时,要提供公安部门的火灾原因鉴定证明;3.车辆驾驶人员的驾驶证正证或副证复印件。
3、4.车辆及有关财产的修理、材料、施救费用的正式发票及清单;车辆全损时要提供车辆原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5.伤残者的医药费发票、抢救费单据、住院证明、诊断证明、残废证明、病休证明、工资证明等,如死亡者,要提供死亡证明,生前赡养人员情况证明,以及支付有关费用的签收凭证;6.重大事故的要提供现场照片和事故现场图。
5、(事故车辆损失金额在2000元要提供受损车辆照片)7.被盗抢车辆提供购车证明或发票、权益转让书、税务所及公路征稽所(站)报停证明、登报收据及登报当日报纸、安装防盗器发票、行驶证、车匙、防盗匙、购置税证、停车场(或保管站)证明及保管人员书面材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造成了损伤,保险公司会主张“以修为主”的标准。
2、如果没有达到车辆报废的标准,就会按照合同上面签订的条款进行赔偿, 赔偿金额用来修理车辆。
3、. 如果当车辆损伤已经达到了报废的标准,即评价车辆的维修费用与车辆的实际价值相同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
4、所以,如果车主自己认为爱车报废了,是不能申请报废索赔的,还要看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6、(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7、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