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若是在购票前、购票时或购票后因未携带身份证件时,可以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或部分车站设置的《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自助办理机处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不是临时身份证,仅能用于同城车站购票、乘车,不能用于身份核验等其他用途,而且有效期只有1天。
办理临时证明需要的资料
1.一寸照片一张
2.证明信
(1)在校学生:需要学校开具的证明信;
(2)普通人员:需要当地公安机关开出的户籍证明;
(3)对于现役军人或人民解放军:需要部门开具的证明信;
(4)外籍在华人员:需要当地领事馆、大使馆开的身份证明;
(5)港澳台旅客持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
注意事项
1.证明信的内容必须包括乘客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而且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购票后丢失身份证件的,必须保证证明信内容与车票票面记载的乘客信息一致。
3.临时身份证明仅供旅客购票、退票、中转签证、验证检票以及乘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妥善保管。